漳州开发区
2024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漳州开发区”)实际,现就做好漳州开发区2024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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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全区初中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具体情况,组织漳州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组织入学。
漳州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未曾在其他地区取得初中学籍。
(一)学区划分
根据漳州开发区人口、学校分布,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与2023年相同。
近年来,漳州开发区初中生源快速增长,尤其是厦大附中片区,为保障适龄少儿享受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厦大附中南滨校区于今年秋季正式投用,与厦大附中本部校区统一招生,由厦大附中统一管理,统一师资调配。
今后漳州开发区将根据生源变化,适时调整招生片区范围。
(二)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
1.本招生范围及计划仅适用2024年。
2.新建的住宅所属施教区,将以教育卫生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3.为缓解厦大附中本部校区超规模运转状态,同时满足厦大附中建设高水平省示范高中的发展需要,2025年秋季起,厦大附中本部校区七年级招生规模将调整为每年12个班以下。
4.根据此前预告,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施教区内学位已长期严重紧张,若户籍落户时间晚于2023年9月1日(含),2024年秋季及以后年度的入学将会调剂至开发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一)本区户籍学生
1.本区户籍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两一致”要求
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即学生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住房是其实际住所]。
各学校招生时,将开展入户核查。
特别提醒:2025年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父母一方)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
(2)“三年一学位”要求
通过购房落户的学生,其户籍登记地的住宅房产只能有一位学生在本区初中就学(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简称“三年一学位”。
(3)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学生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
2.学区确定
(1)同时符合上述“三个要求”(“两一致”“三年一学位”和户籍迁入时间)的本区户籍学生,以户籍登记地址对应就学学区。见前文“三、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
(2)若片区招生对象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学生户籍落入本招生片区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满。溢出生源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详见下文“八、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招生说明”。
(3)未全部符合“三个要求”的本区户籍学生,由教育卫生局根据漳州开发区内学位情况,按“两一致”情况、“三年一学位”、房屋产权情况、学生户籍迁入时间等条件符合程度依次排序录取,调剂安排。
(二)人才类人员子女
(1)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省、市和漳州开发区相关文件精神,经漳州开发区及上级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学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
(2)产业人才子女。为服务转型升级与产业发展战略,户籍不在漳州开发区但属于我区重大项目、重要产业所需人才以及对漳州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人员子女就学,按程序经管委会审批后,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
(3)根据漳州开发区管委会与厦门大学合作办学协议,厦门大学(含嘉庚学院)正式教职工的子女可优先就读厦大附中,不占学位。就读校区由教育卫生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就学,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教育卫生局统筹安排。不占学位。
(四)员工子女(非漳州开发区户籍)
非漳州开发区户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管委会各局办、港口口岸行政事业单位、漳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区内机构、开发区有限公司总部(包括管委会或有限公司的直属、控股、参资40%及以上企业)、开发区公办学校、第一医院等单位,且社保缴纳一年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的子女,根据父(母)区内所购房屋地址对应就学学区,并执行“三年一学位”要求;若未在漳州开发区购房的,根据其单位地址对应就学学区。
(五)随迁子女
非漳州开发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按照《漳州开发区202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
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并填报学校志愿,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录满为止。
所有招生对象均需进行网上信息登记。6月26日起至6月30日,各招生对象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信息登记。一是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二是进入“漳州开发区”公众号后台,在菜单栏“微服务”中点击子菜单“初中招生”进行登记。
监护人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于虚假、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
【方式二】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才类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员工子女的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4日。
(二)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7月29日。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三)报名地点
1.本区户籍学生到户籍对应的学校报名。其中,公共户、集体户等户籍学生到海滨学校报名。
2.人才类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统一到教育卫生局报名。
3.员工子女到所对应的学校报名。
4.随迁子女到海滨学校报名。
详见附件1。
经摸排,2024年秋季初中七年级学位严重紧张的中学仍为:厦大附中(含南滨校区),设为2024年学位严重紧张学校。
因厦大附中片区生源剧增,厦大附中南滨校区将于今年秋季投用。厦大附中南滨校区于2022年建成,并在2022年的漳州开发区初中招生政策中预告,厦大附中本部校区与南滨校区将统一招生。
厦大附中片区将延续2023年的招生政策,优先招收符合“三个要求”(“三个要求”指:“两一致”“三年一学位”、户籍提前一年迁入)的学生,继续实行按落户时间排序政策,结合学生志愿,依次录取。即厦大附中两个校区招生时,优先根据学生志愿录取,其中生源超招生计划的校区,将按落户时间排序依次录取,溢出生源安排至另一个校区。
未全部符合“三个要求”的厦大附中片区生源,将调剂至其他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厦大附中片区学生可自愿申请就读海滨学校,有意向学生家长请于7月2日到教育卫生局604室报名。咨询电话:0596-6895699。
根据此前招生预告,再次提醒:根据户籍信息摸排,厦大附中片区2024年秋季七年级第800个学生的户籍落户时间约为2023年2月26日(注:未剔除不符合入学条件、校区志愿等影响因素)。
(一)各校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卫生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对应学校报名。学校审核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不能如期报名者,应及时向对应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教育卫生局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三)随迁子女报名注意事项
1.按《漳州开发区202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执行。
2.7月中下旬,教育卫生局在漳州开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初中指定学校空余学位数量。
3.7月28日至29日,外来务工人员到海滨学校提交积分所需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同时提交《漳州开发区2024年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初中志愿表》。
4.公示积分。8月初,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或教育卫生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5.公布招收名单。全区所有随迁子女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招收,招满为止。
(四)以上时间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一)为严肃招生行为,学生及其家长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律取消子女入学资格,已经就读的取消就读资格,并列入招生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初中学籍的学生在漳州开发区报名,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四)本工作意见由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负责解释。
(五)招生咨询电话
(六)教育部门招生监督电话:0596-689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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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漳州开发区初中招生报名材料清单
(扫描二维码下载文件)
附件2:漳州开发区202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扫描二维码下载文件)
除了上述文件外
小编还准备了一份招生政策解读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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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
编辑|杨巧兰 责编|许小燕
监制|郑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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